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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具体是怎么休的?什么时候开始休?

时间:2023-12-01 14:35人气:作者: 李小婉

产假具体是怎么休的?什么时候开始休?

必要的假期:

1、产假:98天30天/15天(奖励)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怀孕期间在医疗机构同意的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包括怀孕12周内的初次检查)应计入劳动时间。(有的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计入病假、旷工等。这一点必须注意,这是不一样的)。3.产前工作休息时间:怀孕7个月以上者,每天工作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上夜班。

4.哺乳时间:在婴儿出生后的第一周,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或合并计算。

5、流产假:很多人不重视,这个假期虽然劳动法没有规定,但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有特殊规定,不满4个月,15-30天;满4个月,42天。各地可以细化区分。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休产前假两个半月。如果是地方法规要求的假期,单位应予批准。

2.护理假。女职工生育后,如有困难,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护理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由医生开具证明,按病假对待,期间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如何休与产假有关的假期?

一般来说,女职工在第三期内不能调整劳动报酬,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和普通员工在这些情况下是一样的,可以被解雇,同时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

关于劳动报酬,虽然不能调整劳动报酬,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全额支付与女职工工作表现和业绩挂钩的劳动报酬。特别是对于企业公司,建议建立和完善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丰富薪酬结构,多与工作业绩和出勤天数挂钩,根据女职工当月工作情况发放工资和奖金。当然,这些都是建立在企业平均工资大于生育津贴的基础上,企业可酌情考虑。如果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就不需要再为职工重复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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